第五章 翻译 原文 子曰:“听讼,吾犹人也。必也使无讼乎!”无情者不得尽其辞。大畏民志,此谓知本。 此谓知本,此谓知之至也。 孔子说:“听诉讼审理案子,我也和别人一样,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。”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花言巧语,使人心畏服,这就叫做抓住了根本。 这就称为知道了根本,这就称为理解到了极至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